好吧到了這個年紀總得談一下關於感情的事,雖然我不太喜歡提性向的,但目前我仍然比較喜歡異性。

曾經有幾次差點變成戀情的友情大概有兩三次,而我都在臨界點前放手,這點就是我的懦弱吧?

 

如今,我幾乎可以準確明白,曾有個女孩喜歡過我,就在國小到國中的這段期間,不過也就是在國中那年質變了。

我們是從國小美術班一同升上國中的同學,她的母親是追求升學主義的家長會長,但也因為這個理由,所以我們的國小班導越換越嚴厲,終究導致了我小學後期的人生黑歷史。

不過,她卻總是與我站在同一線上,當然我也就很自然地與她親近了起來,不過那時的我什麼也沒感受到,也不明白背後的原因。

很快的,國中開始由於她母親的壓力,那女孩被迫於許多不同的補習班間來回,以至於人格瀕臨分裂,精神陷入混亂。此時我是她身邊最接近的人,因此也被班上同學冠以「某某某養的看門狗」的稱號。

之後她的行為越來越脫離日常,我也漸漸地受到某些同學的影響,認為她腦袋有問題,對她開始敬而遠之。

這時的我,既因為看門狗的稱號感到不解與厭惡,又因為不想重蹈國小被全班同學排擠的覆轍,所以硬是對她做出破壞性的切割。

想當然爾,這完全就是自找的罪孽,是如此地醜陋、真實……

我猶然記得平交道前的那個令臉頰猛烈燃燒的巴掌,不僅打掉了最後的信任,也打醒了我如此遲鈍的感官;她看著我的眼神,除了憤怒,還有無盡的傷感。

後來直到畢業前,我們都不相往來,但我卻始終抱持著一種莫名愧疚的感覺,就抱持著這種感覺升上了高中,然後才明白我背叛了她的信賴,她忍到最後沒說的話,可以猜得出來就是那些字句。

但她升上高中後的消息,卻是人格分裂、悄然退學、與完全失聯的帳號,是我造成了她錯誤的期待,與錯誤的選擇,我是該贖這個罪,直到哪天徹底領悟為止。

 

 

而到目前為止,我認真確認過我所喜歡過的人,也正好是一名女孩,不過她從來沒發現……沒錯,我無藥可救的單戀了,但也失戀了。

也是那麼巧,那名女孩也是跟上面那個女孩一樣,一起同班到國中,但又在高中同校了三年,而且我早在小學二年級就邂逅了她。

她的個性很男性化,甚至在她留長頭髮前,真的就像個男生,不過到後來也漸漸不對男生的動手動腳了。

她並不像上面那一位一樣黏人,卻總是在一段默默的距離內陪伴著我,說肉麻一點,在我高中覺醒後她幾乎可以算是我的女神(欸)

可是我卻沒有勇氣與機會告白,於是她就跟陌生人走了,據說還是體育班的壯漢(笑),我在跟國中好友談論起這件事的時候,都是硬忍著心痛談論著這件「趣聞」的。

後來我明明知道她喜歡的是別人,卻仍然想抱持著喜歡著她的心情與她接觸,不過這種心情一年比一年淡化,到了今天,我已經沒辦法再抱持著更大的期待了。

雖然我們仍時常不期而遇,甚至也不知道她後來的交往狀況如何,可是我卻還是因為用「喜歡著她的心情」對待她,所以我幾乎回絕了從她之後我所所有接觸過的企圖想靠近我的人們,只因為我不想與別人產生新的關係,進而忘掉那名女孩。

是不是已經傻到無可救藥了呢?

也因為這樣,我在性格反覆間也造成了許多形象顛覆,讓自己越來越不受人喜歡,最後就漸漸沒有追求者了,而我也開始變得封閉了起來。

她要是知道了實情應該會嘲笑像這樣沒用的我吧?那麼輕易地拒絕與別人發生聯繫。

要是我最後不再愛上異性,要是我最後甚至誰也愛不上,那我是不是只能自戀了呢?

我有能力成為那種人嗎?

應該說我有資格做出這種決定嗎?

或著說,我能不能永遠記得這樣子認為的自己呢?

 

最後,在那之後我始終壓著沒出面承受的感情,其實是都有稍微收到一些,不過我想大概是要在更久以後我才會拿出來談吧?

因為我想,我們到目前為止仍是現在準備式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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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薩歐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